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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31南九高速建设工程与安庆支线交叉处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2026.07.1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委托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G4231南九高速建设工程与安庆支线交叉处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G4231南九高速建设工程与安庆支线交叉处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改

建设地点: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洪铺镇

项目概况:迁改起点位于怀宁县月山镇现状管道,途经洪铺镇冶塘村、长安村,终点位于洪铺镇石库村,管线长度约5.4km,设计压力为6.4MPa,管道规格为406.4x9.5mm无缝钢管,建设内容包括迁改段线路工程、穿越工程、管道防护、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新旧管道连头及旧管道处理等。

二、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管线焊接及防腐废气、管线接头带压封堵排放废气、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及原废弃管道排放废气等。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废气。

地表水环境:管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泥浆水、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毕清管试压时排放的废水。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废水。

声环境:本次工程管道线路施工由专业队伍采用机械化方式完成,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本次工程运营后,不新增噪声源。

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线施工过程中管沟开挖、临时施工堆土等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开挖过程产生的泥浆等。本次工程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检修工作产生的固废。

地下水环境:营运期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影响线路呈带状分布,对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是可以逐渐恢复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施工期产生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焊接、防腐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随着工程施工结束而消失,但仍需做好抑尘工作。

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作为临时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家厕所,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本次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声环境敏感点情况,采取声源减振降噪、优化施工机械平面布置位置、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声屏障和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小工程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和程度,使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运营期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施工队伍的食宿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点将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段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泥浆外运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回收集中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环境风险:本次输气管道敷设结束后,必须沿敷管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附燃气公司的联系电话和报警电话。输气管道配置管道检漏和抢修设备;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在道路等穿越点要设置明显标志;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的规定,根据穿越段的地区等级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根据周围人员密集敏感情况选取设计系数,提高设计等级,以增强管道抵抗外部可能造成破坏的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普及天然气管道输送知识,宣传管道事故可能引起的危害,以及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宣传保护管道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管道穿越村庄居民的安全防护(管道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施工方式、工程进度安排和污染源类型分析,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影响线路呈带状分布,对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是可以逐渐恢复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G4231南九高速建设工程与安庆支线交叉处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施工期将对管道沿线声环境、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压占土地及破坏植被等,但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各种不利影响都将终止或得到恢复。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址:https://pan.baidu.com/s/1-aGpY0NGI_d4cLrqM2IMuQ?pwd=1111 提取码: 1111 。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8168043

联系人:陶经理

邮箱:1437640972@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云谷路与贵州路交口西南角皖能智能管控中心

评价单位: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0551-66119956

邮箱:1027433909@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7-1栋503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网址:https://pan.baidu.com/s/1-aGpY0NGI_d4cLrqM2IMuQ?pwd=1111 提取码: 1111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注意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1)公众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2)公众认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3)公众对项目建设施工中关注的环境问题;(4)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是否能接受;(5)公众是否赞同该项目建设;(6)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